金昌市工傷賠償標準概述金昌市工傷賠償標準,又稱金昌市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金昌市內(nèi)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甘肅省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賠償標準網(wǎng)(www.michaeltmooney.com)根據(jù)統(tǒng)計部門發(fā)布的2022年的相關數(shù)據(jù),經(jīng)整理,以賠償一覽表 + 賠償標準計算示范 + 免費計算賠償 + 賠償申請指南 + 賠償案例一條龍式的的形式,展示給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給大家方便廣大工傷工友查看。 工傷賠償是怎樣的???戳此:智能AI工傷計算器自助秒算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網(wǎng)(www.michaeltmooney.com)專業(yè)工傷、專注工傷 工傷就上工傷賠償標準網(wǎng)你的賠償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邊地區(qū)免費咨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費計算工傷賠償送禮品!地址:深圳市龍崗區(qū)龍城街道龍崗大道2002號千百年商業(yè)大廈17樓(愛聯(lián)地鐵站A出口即到)】 如您想節(jié)約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嫌看這還比較麻煩!沒關系平臺還有更方便更實用的方法,超級方便實用!在這個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賠償怎么賠如何賠,您可跳過這個,平臺一桿到底,智能AI工傷計算器直接可自助幫您秒算賠償,一目了然的呈現(xiàn)你的專屬賠償使其秒懂,F(xiàn)在開始立即計算賠償吧(激動的心顫抖的手)猛戳:立即計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賠償項目相加減去已經(jīng)給了的或沒有產(chǎn)生的即得到你的賠償標準。等大家看完這個表以及賠償標準計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務必看清楚)?辞宄筚r償標準計算示范下面有工傷賠償標準網(wǎng)全網(wǎng)獨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準工傷計算器為您計算出精確的賠償結(jié)果,無需求人和找律師算賠償標準。真正幫工友省時、省事、省力的搞懂工傷賠償標準。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過微信、QQ、微博等轉(zhuǎn)發(fā)給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閑話少述開始吧。 金昌市工傷賠償標準一、金昌市工傷賠償一覽表:
二、賠償標準計算示范(十級)比如:你月工資5000元,工傷鑒定為10級傷殘,住院天數(shù)20天,醫(yī)療期為2個月,醫(yī)療費為6000元的話。計算公式為-- 醫(yī)療費(6000元)+ 伙食補助費(20天 × ****元/每天)+ 工傷醫(yī)療期工資(2個月 × ****元/每月)+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 × 7個月)+ 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元×7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元×7個月)= ******元(賠償金額)。【注:示范數(shù)據(jù)為過時數(shù)據(jù)僅為示范,最新數(shù)據(jù)可平臺智能AI工傷計算器查看】 咨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熱線:18818685070 九級、八級、七級、六級、五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以及工亡的賠償標準大家以此類推依葫蘆畫瓢進行推算。 是不是還有些沒懂,嫌麻煩!沒關系平臺一桿到底,智能AI工傷計算器直接可自助幫您秒算賠償,一目了然的呈現(xiàn)你的專屬賠償使其秒懂,F(xiàn)在開始立即計算賠償吧猛戳:立即計算(即可直接為您直接計算賠償)。 三、賠償申請指南工傷保險部分金昌市各區(qū)縣社保分局 聯(lián)系電話:12333 金昌市人社局網(wǎng)址:http://rsj.jc.gansu.gov.cn/ 申請材料: 1、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A4紙復。;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金昌市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4、《勞動能力鑒定結(jié)論書》; 5、《傷殘待遇收款申請》。 6、社保經(jīng)辦機構(gòu)根據(jù)實際情況提出的補充材料。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傷保險未承擔的部分(如:支付差額,解除勞動關系支付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四、金昌市工傷賠償案例甘肅省永昌縣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7)甘0321民初2296號 原告:侯某某,男,1974年10月16日出生,漢族,永昌縣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某某,工傷賠償標準網(wǎng)(www.michaeltmooney.com)甘肅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金昌市華瑞達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永昌縣河西堡鎮(zhèn)河雅路金化北莊。 法定代表人:XX喜,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吳某某,該公司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某某,該公司辦事員。 被告:永昌縣寶源祥裝卸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金昌市永昌縣河西堡鎮(zhèn)永河路(金昌酒廠西側(cè))。 法定代表人:周某某,該公司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某某,甘肅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侯某某與被告金昌市華瑞達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瑞達公司)、永昌縣寶源祥裝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寶源祥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2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侯某某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王某某,被告華瑞達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吳某某、王某某,被告寶源祥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張某某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侯某某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華瑞達公司和寶源祥公司連帶賠償侯某某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1542.80元(54453元÷12×2%×17);2、判令二公司連帶賠償侯某某護理費1792.65元(105.48元/天×17天);3、判令二公司向侯某某連帶支付8級工傷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9400元、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5940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59400元,合計178200元;4、判令二公司連帶支付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64800元(5400元/月×12月);5、判令二公司連帶支付經(jīng)濟補償32400元(5400元/月×6月);6、判令二公司支付鑒定費80.8元;7、判令二公司配合侯某某做完二次手術后到工傷保險相關部門辦理醫(yī)療費報銷相關事宜。以上共計:278816.25元。事實和理由:2010年,華瑞達公司招聘侯某某從事裝卸工的工作,約定月工資為2700元。2012年侯某某被派遣到寶源祥公司工作,并由寶源祥公司負責發(fā)放工資。到2015年5月,因華瑞達公司人事變動,工作量增大,將侯某某的工資漲至每月5400元。2016年4月24日,侯某某在甘肅甕;び邢挢熑喂緩氖聞趧庸ぷ鲿r受傷,被送往金昌市第一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1、左足踝部外傷;2、左足內(nèi)踝粉碎性骨折;3、左足距骨骨折;4、左足踝部軟組織損傷。住院治療17天好轉(zhuǎn)后出院休養(yǎng)。2016年6月28日,侯某某被金昌市人社局認定為工傷。2017年3月13日,被金昌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工傷8級。侯某某要求解除勞動關系。2017年6月21日,永昌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永勞仲裁字(2017)第50號仲裁裁決書,對侯某某工資數(shù)額認定錯誤。現(xiàn)起訴要求依法處理。 華瑞達公司辯稱,對侯某某受傷后被認定為工傷、傷殘被評定為八級無異議及仲裁裁決均無意見。侯某某2012年4月19日與我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我公司于同日派遣侯某某到寶源祥公司上班。我公司為職工的參保單位是金昌市人社局,人社局核定的繳費基數(shù)是按上一年度工資核定的,F(xiàn)仲裁部門按2700元裁決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應按受害人受傷之前的平均工資2500元來計算侯某某的三個一次性補助金與工傷保險待遇。因我公司與寶源祥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中約定用工人員受傷后主張工傷保險待遇與經(jīng)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來承擔,按約定由寶源祥公司來承擔。 寶源祥公司辯稱,首先我公司同意華瑞達公司所陳述的事實。侯某某2012年4月19日與華瑞達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公司于同日派遣侯某某到我公司上班屬實。我公司認為,侯某某的訴請不明確,其訴請無法律依據(jù)及事實依據(jù)。侯某某與華瑞達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月工資為2600元。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侯某某的部分請求應該從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領取。侯某某主張其月工資為5400元無事實依據(jù)。侯某某要求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的訴請,因本案為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不存在經(jīng)濟補償金,而且經(jīng)濟補償金的前提不是工傷保險待遇下的賠償。侯某某被派遣到我公司,根據(jù)合同按2600元發(fā)放工資,實際按2700元發(fā)放的工資。我公司對仲裁裁決認定的工資標準無異議。和華瑞達公司約定的事宜我公司認可。工傷保險部門應該支付的費用除外,我公司應當承擔的予以支付。 當事人圍繞訴訟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jù),本院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質(zhì)證。對當事人無異議的永勞仲裁字(2017)第50號仲裁卷中繳納工傷保險明細、侯某某與華瑞達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合同、侯某某等人的考勤工資表,本院予以確認并在卷佐證。對有爭議的證據(jù)認定如下:1、曹吉萍農(nóng)行簡易明細清單、侯某某工資書面說明,均由侯某某單方形成,與侯某某簽名的工資表不一致,其對方當事人也不認可,本院不予采信;2、仲裁筆錄的真實性雙方無異議,應予認定,但證明目的不予采信;3、證人曹吉萍的證言,與侯某某簽名的工資表不一致,且曹吉萍所說的工資卡也無法證明侯某某2015年5月后的工資為5400元,故曹吉萍的證言亦不予采信。 根據(jù)當事人陳述和經(jīng)審查確認的證據(jù),本院認定事實如下:侯某某于2010年12月與華瑞達公司建立勞動關系,2012年4月19日被派遣到寶源祥公司從事裝卸工作。2016年4月24日在工作中受傷,被診斷為:1、左足踝部外傷;2、左足內(nèi)踝粉碎性骨折;3、左足距骨骨折;4、左足踝部軟組織損傷。住院治療17天好轉(zhuǎn)出院休養(yǎng)。2016年6月28日被認定為工傷。2017年3月13日,被金昌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工傷八級。2017年6月21日,永昌縣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對侯某某的申請作出永勞仲裁字(2017)第50號仲裁裁決,侯某某不服該裁決向本院提起訴訟。 另查明,2010年12月至2017年2月華瑞達公司為侯某某繳納了工傷保險。2014年6月20日,侯某某與華瑞達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2014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0日,工資標準為2600元。侯某某被派遣到寶源祥公司上班期間,寶源祥公司實際給侯某某支付的工資是:2015年1-2月2790元、2-3月2880元、3-4月3060元、4-5月2790元、5-6月2880元,每月實際平均工資2880元。寶源祥公司與華瑞達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約定,勞務派遣人員發(fā)生工傷事故治療和恢復期間,治療費、護理費、工資和一次性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和費用,由華瑞達公司申報勞動保障部門批準支付;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由用工單位支付的項目和費用,均由寶源祥公司承擔。寶源祥公司支付了侯某某住院期間的醫(yī)療費用。侯某某支付康復費80.8元。 本院認為,本案雙方爭議的主要焦點是:1、侯某某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月工資如何確定;2、侯某某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后再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是否有依據(jù)。 對于第一個爭議的焦點。《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本案中,侯某某稱其月工資是5400元,但其提供的證據(jù)不能證明月工資為5400元,且該工資數(shù)額也不是處理工傷案件《工傷保險條例》所規(guī)定的本人工資。侯某某受傷前12個月的月繳費工資是2515元,低于甘肅省職工平均工資60%的2723元,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侯某某的月繳費平均工資確認為2723元。勞動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過程中遭受意外傷害的,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華瑞達公司為侯某某參保了工傷保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和華瑞達公司與寶源祥公司勞務派遣合同的約定,由華瑞達公司配合侯某某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受傷職工的醫(y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由寶源祥公司支付侯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護理費。侯某某在工作中受傷致殘后,提出與華瑞達公司解除勞動關系,華瑞達公司亦表示同意,本院應予準許。對于侯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nèi),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F(xiàn)侯某某的醫(yī)院病歷載明,其傷情被診斷為足踝部外傷,疾病編碼為”S96”,對照甘肅省人社廳《關于甘肅省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辦法的通知》中附件《甘肅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載明”S96”的損傷,侯某某的停工留薪期為6個月。因侯某某的原工資福利待遇,根據(jù)本院查明的事實,每月實際的平均工資為2880元,故其主張的停工留薪期工資認定為17280元(2880元×6個月)。對于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數(shù)額,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和《甘肅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鑒定為八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本人11個月的繳費工資。據(jù)此,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為29953元(2723元/月×11個月)。對侯某某主張的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因侯某某的傷情在住院期間應當有人護理是不爭事實,侯某某及其家人均系農(nóng)村戶籍,住院期間由其家人護理,住院期間護理費的支付標準應以本省區(qū)上一年度農(nóng)業(yè)人員的日平均工資105.48元予以認定,根據(jù)住院治療17天的事實,護理費應認定為1793元(105.48元/天×17天)。侯某某主張的勞動能力鑒定費,根據(jù)其提供的有效票據(jù),應認定為康復費80.8元。對于侯某某要求二公司配合侯某某到工傷保險相關部門辦理二次手術后的醫(yī)療費報銷事宜的訴請,因二次手術的事實還未發(fā)生,故在本案中不作處理。 對于第二個爭議的焦點。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職工是否可享受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工傷待遇,是以職工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終止為條件。本案中,侯某某自用工起,華瑞達公司就一直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而侯某某在用工期間未提出與華瑞達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直至發(fā)生工傷,雙方因工傷待遇協(xié)商未果,侯某某才要求與華瑞達解除勞動關系,而并非因華瑞達公司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要求解除勞動關系。侯某某的該訴請,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中關于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那樾危屎钅衬骋笕A瑞達公司和寶源祥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的訴請,沒有法律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和《甘肅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準許侯某某與金昌市華瑞達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 二、金昌市華瑞達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nèi)配合侯某某前往工傷保險部門報銷侯某某的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三、永昌縣寶源祥裝卸有限責任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nèi)支付侯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資1728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29953元、住院期間護理費1793元,共計49026元,金昌市華瑞達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駁回侯某某要求二公司給付經(jīng)濟補償金的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0元,減半收取計5元,由永昌縣寶源祥裝卸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甘肅省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王某某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 書記員 韓某某 甘肅各地工傷賠償一覽甘肅 蘭州 天水 白銀 慶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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