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傷保險省級儲備金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工傷保險省級儲備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保障全省重大工傷事故導致的突發(fā)性、大規(guī)模、集中的工傷保險基金支出,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和《關于實施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tǒng)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9〕73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工傷賠償是怎樣的???戳此:智能AI工傷計算器自助秒算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網(wǎng)(www.michaeltmooney.com)專業(yè)工傷、專注工傷 工傷就上工傷賠償標準網(wǎng)你的賠償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邊地區(qū)免費咨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費計算工傷賠償送禮品!地址:深圳市龍崗區(qū)龍城街道龍崗大道2002號千百年商業(yè)大廈17樓(愛聯(lián)地鐵站A出口即到)】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工傷保險省級儲備金(以下簡稱儲備金),是指由各市和省本級按照規(guī)定的基數(shù)和比例提取并上解至省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集中管理,用于全省重大事故工傷保險待遇應急支付的專項工傷保險基金。各市和省本級現(xiàn)有儲備金不再保留,全部納入當?shù)毓kU基金累計結余管理使用。 第三條 儲備金籌集。儲備金原則上每年籌集一次。 (一)首次籌集。2021年,各市財政局和省財政廳按照2020年底本市和省本級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以基金決算數(shù)據(jù)為準)的5%提取儲備金,并按時足額上解(劃撥)至省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二)常規(guī)籌集。從2022年起,儲備金的計劃總規(guī)模按照全省上年度工傷保險費征繳收入的8%確定。每年3月底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jù)儲備金使用情況,按照各市和省本級上年度工傷保險費征繳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具體上解(劃撥)金額。各市和省本級按時足額將儲備金上解(劃撥)至省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儲備金累計結存額達到計劃總規(guī)模時,暫停提取。 第四條 儲備金申請條件和支付項目: 各市和省本級參保用人單位發(fā)生10人(含)以上死亡或50人(含)以上受傷的重大工傷事故,可申請儲備金支付應急工傷保險待遇,主要包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搶救醫(yī)療費(搶救醫(yī)療費按照人均10萬元計算)。 儲備金不足支付時,從工傷保險省級調(diào)劑金中調(diào)劑解決。 第五條 儲備金申請和下?lián)艹绦颍?/span> (一)用人單位發(fā)生重大工傷事故時,其所在地的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在48小時內(nèi)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告職工傷亡和參保情況。在省本級參保的用人單位,其事故報告由省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在48小時內(nèi)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告職工傷亡和參保情況。 (二)市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應根據(jù)職工傷亡情況及待遇支付需求,提出儲備金申請報告,并附《山西省工傷保險省級儲備金申請表》,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后,報省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三)省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日內(nèi)提出初審意見,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核。 (四)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自收到初審意見2日內(nèi)完成審核并將核準的儲備金撥付至市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同時告知省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五)省本級申請儲備金,由省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提出儲備金申請報告,并附《山西省工傷保險省級儲備金申請表》,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審核同意后,由省財政廳將核準的儲備金劃撥至省本級工傷保險基金支出戶。 第六條 儲備金管理: (一)賬戶使用。儲備金是工傷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省財政廳在已開設的省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下設立子賬戶進行專賬核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顚S,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省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儲備金子賬戶),用于接收各市和省本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上解(劃撥)的儲備金,向各市和省本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下?lián)埽▌潛埽﹥浣。各市通過市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完成儲備金上解和接收省級下?lián)軆浣,不再單獨設立賬戶。 (二)儲備金上解下?lián)。儲備金上解下(lián)苓^程中,財政專戶發(fā)生的收支,財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憑銀行出具的一式多聯(lián)原始憑證記賬。 (三)利息收入處理。儲備金在省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儲備金子賬戶)中產(chǎn)生的利息,納入下年度儲備金撥付總額統(tǒng)一分配使用。 (四)會計核算。省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對儲備金單獨建賬,負責儲備金的會計核算,明確記錄儲備金收入、支出、結余情況,根據(jù)銀行回單、收支匯總表、財政專戶收款憑證和撥款憑證等其他有效憑證,及時填制記賬憑證。各市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將儲備金繳撥納入市級工傷保險核算體系。省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和各市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應當執(zhí)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分別通過在“下級上解收入”、“補助下級支出”、“利息收入”科目下設置“儲備金”明細科目,在“上級補助收入”、“上解上級支出”科目下設置“省級儲備金”明細科目,對儲備金進行會計核算。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之間建立以月或季度為周期的對賬制度,并按月溝通財政專戶儲存額變動情況。 第七條 相關市或省本級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自收到儲備金之日起1日內(nèi),根據(jù)事故傷亡情況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預撥給用人單位,將搶救醫(yī)療費預撥給有關醫(yī)療機構,及時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后的待遇結算,確保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省下?lián)艿膬浣鹩嬋肷霞壯a助科目,納入當?shù)毓kU基金管理使用。 第八條 市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自收到儲備金之日起15日內(nèi),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及省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報告儲備金的使用情況。省工傷保險管理服務中心要對省下?lián)艿膬浣饘嵭懈M監(jiān)管、跟蹤稽核,每年2月底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上年度儲備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第九條 為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的安全生產(chǎn)責任,做好工傷預防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工傷事故發(fā)生,切實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jù)各市和省本級參保單位工傷發(fā)生率、職業(yè)病危害程度、基金收支管理等因素建立考評獎懲制度,具體辦法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另行制定。 第十條 本辦法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工傷保險省級儲備金申請表 單位: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