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傷認定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文書送達工作的通知
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工傷認定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文書(以下簡稱工傷文書)送達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保障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工傷賠償是怎樣的???戳此:智能AI工傷計算器自助秒算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網(www.michaeltmooney.com)專業(yè)工傷、專注工傷 工傷就上工傷賠償標準網你的賠償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邊地區(qū)免費咨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費計算工傷賠償送禮品!地址:深圳市龍崗區(qū)龍城街道龍崗大道2002號千百年商業(yè)大廈17樓(愛聯地鐵站A出口即到)】 一、關于工傷文書 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按照統一樣式出具工傷文書。 工傷認定文書包括: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認定工傷決定書、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補正工傷認定申請材料通知書、補正工傷認定證據材料通知書、撤銷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工傷認定決定時限中止決定書、工傷認定前傷與非傷(舊傷復發(fā))鑒定通知書、工傷認定程序終止通知書、增加(變更)工傷傷害部位決定書、不予增加(變更)工傷傷害部位決定書、撤銷工傷認定決定通知書、送達回證(附件1)。 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文書包括: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受理告知書、工傷勞動能力鑒定不予受理告知書、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材料收訖補正告知書、工傷勞動能力鑒定中止通知書、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終止通知書、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傷與非傷界定結論書、延長停工留薪期鑒定結論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配置輔助器具鑒定結論書、供養(yǎng)親屬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職業(yè)康復鑒定結論書、舊傷復發(fā)鑒定結論書、委托鑒定結論書、送達回證。 二、關于送達地址有關事項告知書 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受理申請材料時,向當事人出具《送達地址有關事項告知書》(附件2),要求當事人確認送達地址,并告知注意事項。 三、關于送達方式 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采取下列送達方式: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 郵寄送達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國家郵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機關公文寄遞管理的通知》(國郵發(fā)〔2015〕1號)中關于公文寄遞的相關要求,將工傷文書交由符合上述文件規(guī)定的郵政公司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送。郵單中需載明工傷文書名稱,勾選“實物返單服務”項,并附《送達回證》。要與郵政公司協調配合,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健全信息通報、服務監(jiān)督等工作機制。 四、關于地址有誤或規(guī)避送達的處理 (一)對當事人非主觀故意情況下提供地址有誤的或故意提供虛假地址的,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分別以下列情形處理: 1.以當事人在工傷認定、工傷勞動勞動能力鑒定中提交的書面材料中載明的自己的地址為送達地址; 2.當事人未提交書面材料或者書面材料中未載明地址的,以一年內進行其他工傷保險行為中提供的地址為送達地址; 3.依據以上規(guī)定仍不能確認送達地址的,自然人以其戶籍登記的住所或者在經常居住地登記的住址為送達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其工商登記或其他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所地為送達地址。 (二)對當事人以拒接電話、避而不見送達人員、搬離原住所等躲避、規(guī)避送達,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分別以下列情形處理: 1.在送達工作中,應加強與派出所、街道(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司法所、居民(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基層組織協助采取留置送達的方式。 2.因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送達方式均無法送達的,可以采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在省級報刊或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fā)布公告送達工傷文書。 五、其他有關事項 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按照本規(guī)定送達工傷文書所形成的單據、票據、照片、視頻、圖片等相關材料均應作為《送達回證》的附件存卷歸檔。
附件:1.送達回證 2.送達地址有關事項告知書 2019年12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送達回證
附件2 送達地址有關事項告知書 : 本機關(委員會)因以下第()種情況, 1.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依據相關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當事人應向本機關(委員會)提供或確認自己準確的送達地址,并如實填寫在申請表中,送達地址的內容應當包括送達地址的郵政編碼、詳細地址及受送達人的聯系電話或指定代收人及其聯系電話。變更送達地址、聯系電話及指定代收人的,應及時書面告知本機關(委員會)。 二、當事人拒不提供自己的送達地址,自然人以其戶籍登記中的住所地為送達地址,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其工商登記的住所地為送達地址。 三、當事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簽收為受送達人本人的簽收。 四、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該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辦公室、收發(fā)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員簽收的,或者受送達人的委托代理人、指定代收人簽收的,即為送達。 五、因當事人自己提供或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本機關(委員會)、受送達人本人或指定代收人、委托代理人拒絕簽收,導致工傷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簽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特此告知。
申請人確認簽字(章): 單位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書一式兩份,申請人一份,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留存一份。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19年12月5日印發(fā) |